6月29日,石林县召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会,此举标志着全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化管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将对提高村级政务和财务公开水平、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县委常委、副县长毕春华在会上指出,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需要,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今年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工作顺利完成。
毕副县长强调,工作中要坚持“五项原则”,即民主自愿原则,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村集体与委托代理机构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四权”不变原则,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独立核算原则,实行按村、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分类指导原则,已开展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未开展的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作;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此外,抓好“六项工作”,即组建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做好宣传动员。
会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审计局分别对财务会计、财务审计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常委、副县长毕春华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
李俊英摄影报道
县委常委、副县长毕春华(右)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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